克感利咽口服液(广州)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久置有轻摇易散的沉淀。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属风热外侵,邪热内扰证者,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痰粘,口渴溲黄。)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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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克感利咽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克感利咽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广州 |
主要成份 | 金银花、黄芩、荆芥、栀子(炒)、连翘、玄参、僵蚕(姜制)、地黄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微香、味微苦,久置有轻摇易散的沉淀。 |
功效与作用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属风热外侵,邪热内扰证者,症见:发热,微恶风,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咳嗽痰粘,口渴溲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发生便溏。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如见轻微沉淀,服前请摇匀。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00 |
生产企业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