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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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mg。辅料为:山梨醇溶液、聚乙二醇、丙二醇、柠檬酸、苯甲酸钠、糖精钠、柠檬酸钠、叔丁对甲氧酚、色素、香蕉香精、蒸馏水。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 1-3 10-15 5-8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 4-616-21 8-10 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7-9 22-27 10-12 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2-15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 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20 |
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