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宝片(海力)属于肺热咳嗽非处方药,由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咸。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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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止咳宝片 |
通用名称 | 止咳宝片 |
商品名/品牌 | 海力 |
主要成份 | 紫菀、橘红、桔梗、前胡、枳壳、百部、五味子、罂粟壳浸膏、甘草、薄荷素油、氯化铵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咸。 |
功效与作用 | 宣肺祛痰,止咳平喘。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连服七日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847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