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寒咳嗽颗粒(铭鼎)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浅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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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风寒咳嗽颗粒 |
通用名称 | 风寒咳嗽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铭鼎 |
主要成份 | 麻黄、苦杏仁、法半夏、紫苏叶、陈皮、桑白皮、五味子、青皮、生姜、炙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阴虚干咳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984 |
生产企业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