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感欣片()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产品为片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疏风,解毒止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痒,咳嗽咯痰。)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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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金感欣片 |
通用名称 | 金感欣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柴胡、金银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产品为片剂。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疏风,解毒止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痒,咳嗽咯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轻度嗜睡,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以免发生事故。 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7 |
生产企业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