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神苗)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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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神苗 |
主要成份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或酌减;2~5岁:每次1袋;5~12岁:每次1~2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及一岁以下儿童禁用。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药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08 |
生产企业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