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磺酸颗粒(乐欣宝)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该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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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牛磺酸颗粒 |
通用名称 | 牛磺酸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乐欣宝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
性状 | 该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2岁0.4克,3-5岁0.6克,6-8岁0.8克,9-13岁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强脂溶性维生素、激素的吸收。 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70 |
生产企业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