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为诚)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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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柴胡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柴胡颗粒 |
商品名/品牌 | 为诚 |
主要成份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82 |
生产企业 | 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