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感冒片()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或棕褐色;气香,味苦、辛。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解热镇痛。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口干咳嗽,咽喉疼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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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强力感冒片 |
通用名称 | 强力感冒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金银花、牛蒡子、连翘、桔梗、薄荷、淡竹叶、荆芥、甘草、淡豆豉、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硬酯酸镁、碳酸钙、蔗糖、薄膜包衣料。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或棕褐色;气香,味苦、辛。 |
功效与作用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解热镇痛。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口干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811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