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解表止咳口服液(莱康)属于感冒咳嗽非处方药,由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香,味苦、微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解表清热,止咳祛痰。用于小儿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痰多。)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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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小儿解表止咳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小儿解表止咳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莱康 |
主要成份 | 麻黄、京半夏、青黛、杏仁水、百部、葶苈子、瓜蒌皮、大青叶、板蓝根、浙贝母、矮地茶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香,味苦、微甜。 |
功效与作用 | 解表清热,止咳祛痰。用于小儿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六月至一岁一次5毫升;一至三岁一次7.5毫升;三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七至十四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本品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摇匀后服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82 |
生产企业 | 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