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用)属于腹痛腹泻非处方药,由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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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火片 |
通用名称 | 清火片 |
商品名/品牌 | 用 |
主要成份 | 大青叶 大黄 石膏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像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于阴凉。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526 |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