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栓()属于阴道炎非处方药,由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类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栓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栓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辅料为:硬脂酸、丙二醇、三乙醇胺、羟苯乙酯、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功效与作用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一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12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97 |
生产企业 | 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