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双解口服液()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黑色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本品具有解热、解毒和镇痛作用,解表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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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九味双解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九味双解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柴胡、大黄、青蒿、金银花、黄芩、大青叶、蒲公英、重楼、草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本品具有解热、解毒和镇痛作用,解表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 ℃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扁桃体有化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九味双解口服液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九味双解口服液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九味双解口服液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九味双解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01 |
生产企业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