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选清)属于其他非处方药,由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无气味。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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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通用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品牌 | 选清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硬脂酸、液状石蜡、甘油、三乙醇胺、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无气味。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等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比如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用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995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