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片(京新)属于肺热咳嗽非处方药,由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肺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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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清肺抑火片 |
通用名称 | 清肺抑火片 |
商品名/品牌 | 京新 |
主要成份 | 黄芩、栀子、天花粉、桔梗、知母、大黄、前胡、黄柏、苦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肺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胃脘不适。 |
禁忌 | 风寒咳嗽及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 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19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