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盘龙云海),由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研制并生产,其对于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及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有良好的效果。那么灵丹草颗粒的批准文号是多少?
灵丹草颗粒的主要成份是臭灵丹。为棕色颗粒;略有芳香,味甜而苦涩。清热解毒。治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口腔炎,支气管炎,疟疾,痈肿疮疖。那么,灵丹草颗粒的批准文号是什么样子的?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下。
本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53021634,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本品的包装是铝塑复合膜,每盒9袋,密封保存,有效期是24月,药品包装是指原用适当的材料或容器、利用包装技术对药物制剂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灌)、封、装、贴签等操作,为药品提供品质保证、鉴定商标与说明的一种加工过程的总称。
本品能够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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