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
通用名称 |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衡山药业 |
主要成份 | 盐酸洛哌丁胺。 |
性状 | 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若严格遵循推荐的剂量并注意禁忌症,长期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 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胃肠不适、恶心呕吐、便秘、倦怠、头晕、口干等不良反应报道,但通常不易与腹泻伴有的症状区别。 |
禁忌 | 1.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洛哌丁胺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岁以下的儿童。 2.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 3.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 4.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 |
注意事项 | 1.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 3.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 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 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60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8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