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中大)属于支气管炎非处方药,由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通用名称 | 咳特灵胶囊 |
商品名/品牌 | 中大 |
主要成份 |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
功效与作用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263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