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10mlx6支/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084
生产厂家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清热解毒口服液(葵花)属于清热解毒非处方药,由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图文详情

清热解毒口服液(葵花)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商品名/品牌 葵花
主要成份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功效与作用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084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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