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口服液()属于感冒非处方药,由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扁桃体炎,预防和治疗小儿麻疹。)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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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板蓝根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口服液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扁桃体炎,预防和治疗小儿麻疹。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30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