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华新)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其性状是: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用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商品名/品牌 | 华新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 聚乙烯 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用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牙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 人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或解痉药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610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