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栓()属于神经衰弱非处方药,由黑龙江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剂。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痛经、神经痛。)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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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栓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栓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O.15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剂。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痛经、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2岁以下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副作用 | 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偶见皮疹、白血球缺乏及血小板减少。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偶见皮疹、 白血球缺乏及血小板减少。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有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 2.不能同时再内服含有本品的其他药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否则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36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676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