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上清丸()属于眼科非处方药,由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味甘、苦。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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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明目上清丸 |
通用名称 | 明目上清丸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熟大黄、黄连、黄芩、菊花、栀子、车前子(盐制)、赤芍、蒺藜(盐制)、蝉蜕、荆芥、麦冬、玄参等21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味甘、苦。 |
功效与作用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注意事项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48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283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