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丸()属于维生素非处方药,由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糖丸,除去糖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用于防治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也可用于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用于预防和 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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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维生素C丸 |
通用名称 | 维生素C丸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维生素C。 |
性状 | 本品为糖丸,除去糖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用于防治坏血病以及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以增强机体抵抗力。也可用于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及过敏性疾病的辅助治疗。用于预防和 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副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下列不良反应: 1.长期大量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否则骤然停药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孕妇服用过量可诱发新生儿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友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 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752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