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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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拉米夫定片 |
通用名称 | 拉米夫定片 |
商品名/品牌 | |
主要成份 | 主要成份为:拉米夫定。化学名称为:(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 |
性状 | 该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功效与作用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用法用量 |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
副作用 | 常见的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如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等。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相互作用 | 1.拉米夫定与具有相同排泄机制的药物(如甲氧苄啶、磺胺甲唑)同时使用时,拉米夫定血浓度可增加40%,无临床意义,但有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注意。 2.与齐多夫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血药峰浓度(Cmax),但不影响两者的消除和药时曲线下面积。 |
贮藏 | 遮光,密封。 |
有效期 | 24 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242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