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含量
10mlx9支/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152
生产厂家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全部规格
药师点评

咳感康口服液(奇力)属于哮喘咳嗽非处方药,由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其性状是: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其对于治疗以下疾病有良好效果(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图文详情

咳感康口服液(奇力)包装主图

说明书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咳感康口服液
通用名称 咳感康口服液
商品名/品牌 奇力
主要成份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麻黄、桔梗、黄芩、杏仁水、枇杷叶、青蒿、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功效与作用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疼痛,四肢怠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1.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1岁以下小儿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有效期 18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152
生产企业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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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真技巧
扫描药品追溯码查询真伪 目前市面上很多药品出厂的时候都会在药品外包装盒印上药品追溯码,如果您想验证药品真伪可以打开手机支付宝(微信不支持查询)对准药品追溯码扫一扫,如果扫描结果显示药品的详细信息,那么药品大概率为正品。如果没有扫描出信息,建议咨询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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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国药准字号是否备案 市面上任何一款流通中的药品都会在国家药监局进行备案并获取批准文号,您可以打开国家药监局网站-选择数据查询-输入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备案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是伪劣药品。